close

  南海網海口12月1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王穎 唐建築設計彩榮)海口一男子麥某假借辦學為名,與某印刷公司尋求合作,詐騙120萬元。12月11日,記者獲悉,瓊山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麥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麥某,男,現年50歲,海口市人。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5月7日,時任海南省某經濟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麥某經人介紹認識海口某印刷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麥某msata隱瞞了海南省教育廳批准的《創辦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問題的決定》等文件已過期的事實,與李某商談合作投資辦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事項。
  雙方簽訂合作合同後,李某依照合同約定向麥某公司支付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麥某收到20萬元後多次以“旅差費”等形式取出用於非辦學用途。2011年5月,麥某要求老城鎮某村副村長陳某幫忙找土地辦學,陳某便帶麥某和李某等人多次去現場察看系統傢俱土地。
  2011年6月15日,陳某以該村長身份與麥某簽署《土地轉讓合同》,並用偽造的村公章在土地轉讓合同上蓋章。合同簽訂後,麥某稱其已向該村支付120萬元土地預付款,要求李某支付100萬元人民幣,李某分四次將100萬元人民幣轉至麥某公司的帳戶,該款項均被麥某用於個人消費。數日後,陳某稱沒有收到麥某給付的100萬元預付款,李某才發現被騙。李某多次催促麥某還款,麥某於2膠原蛋白011年8月17日退還其人民幣17萬元。案發後,麥某再退還人民幣4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麥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過程中隱宿霧瞞事實真相騙取他人現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應依法懲處,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海口男子稱辦殘疾學校詐騙120萬元 被判刑11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a20hapwp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