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鄒發揚拿著海口美蘭公安分局的立案決定書。 南國都市報記者 林文泉 攝
  南國都市報6月4日訊(記者 林文泉) 在海南打工十多年的鄒發揚攢了16萬元,沒想到卻被女朋友李某花以結婚買房為由,騙去全身家當,海口市公安局美蘭分局以鄒發揚被詐騙為由立案調查。直到此時,鄒發揚才得知,他的另外3位朋友也被李某花等人以結婚為由騙取了錢財。
  據鄒發揚介紹,1998年他獨自一人從江西老家來到海南做生意,主要經營螞蟻藥、老鼠藥等。2010年1月份,通過朋友認識了李某花和她在社會上認識的小妹唐某婷,隨後兩人迅速確定了戀愛關係。“自己做生意存了16萬元,加上賣掉老家房子得2萬多元,全部被李某花騙走。”鄒發揚氣憤地說,李某花表示,錢要由她來保存,只要存夠20萬元,就可以在海口買一套二手房,和他結婚一起生活,就這樣將他的18萬元騙走。
  鄒發揚已經報案,美蘭公安分局已立案調查。
  此後不久,鄒發揚與朋友們聊天,才知道他的三位朋友都被李某花和唐某婷合伙騙了錢。其中,林某全與唐某婷結婚後,被兩女以投資為由騙取6萬元後離婚;曹某民與唐某婷結婚後,被騙6萬元後離婚;金某中與唐某婷發生性關係後,以辦婚宴為由被騙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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